离任村干部补助

补助对象:

(1)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村委会主任、副主任,并且连续或累计任职满5年以上并正常离任的村干部(任期连任5年以上);

(2)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5周岁。

补助标准:

离任村干部按照任职时间发放生活补助。

(1)任职5-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;

(2)任职10-1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;

(3)任职15-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元;

(4)任职20-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元;

(5)任职2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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