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办理办事指南
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办理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:城镇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
事项分类:公共服务
实施机关:肃南县民政局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, 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 受理范围: 1.凡户口在本县公民
收费依据和标准:无
办理期限: 30 个工作日
受理地点: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保障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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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告知单
事项名称: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
受理范围:1.凡户口在本县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,并持身份证原 件,入伍证。
申请材料: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详细要求 | 备注 |
1 | 入伍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2 | 本人身份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3 | 近期免冠红底彩色半身照片 | 原件扫描件 | 1 寸,红底 |
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参战参核人员
部分烈士优待抚恤工作办理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: 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、参战参核人员、部 分烈士定期抚恤及生活补助发放
事项分类:公共服务
实施机关:肃南县民政局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, 《军人抚恤优待 条例》,《烈士褒扬条例》。
受理范围: 1.凡户口在本县公民
收费依据和标准:无
办理期限: 30 个工作日
受理地点: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保障窗口 咨询电话:0936-6121570
监督电话:0936-6125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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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告知单
事项名称: 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、参战参核人员、部 分烈士定期抚恤及生活补助发放
受理范围:1.凡户口在本县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,并持身份 证原件,入伍证,证明材料。
申请材料: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详细要求 | 备注 |
1 | 本人身份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2 | 入伍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3 | 证明材料 | 原件 | 原件 | |
4 | 近期免冠红底彩色半身照片 | 原件 | 2 寸,红底 |
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办理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: 优抚对象(伤残人员、“三属”、“三红”、 在乡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
事项分类:公共服务
实施机关:肃南县民政局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 受理范围: 1.凡户口在本县公民
收费依据和标准:无
办理期限: 30 个工作日
受理地点:肃南县便民服务大厅民政保障窗口
一次性告知单
事项名称: 优抚对象(伤残人员、“三属”、“三红”、 在乡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
受理范围:1.凡户口在本县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,并持身份 证原件,入伍证, 档案资料。
申请材料: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详细要求 | 备注 |
1 | 身份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2 | 入伍证 | 原件 | 原件 | |
3 | 档案证明材料 | 原件 | 原件 | |
4 | 近期免冠红底彩色半身照片 | 原件 | 2 寸,红底 |